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十五章 医跑跑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求书,找书,请发站内短信给管理员,手机阅读更精彩,手机直接访问 m.bqg8.cc

    此时叶南飞正看着眼前的信息,这是地球最近的新闻,每天看着手机的,转转微博什么的,还是摇摇微信抢红包,可以说,叶南飞已经返璞归真了,真正适应了地球人的生活。

    2011年8月24日22时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室突发火灾。正在手术的6名医护人员离开手术台,而手术台上昏迷的患者被白衣天使们抛下,葬身于火海。躺在手术台上被全身麻醉的病人最后不幸身亡。医生在危急时刻留下正处于全麻状态中的病人自行离开,导致病人最终窒息死亡,公众就此对如今医生的职业操守等提出质疑,有的甚至认为当事医生"或许该负刑事责任"。据该院院长说,当时手术室区域确有六名医护人员,包括两名手术医生、两名麻醉医生、两名护士。但事后,医院方解释说,他们唯一的错误在于对火灾程度估计不够,而手术台又不是几个人能搬动的,随意挪动正在手术的患者会给患者带来生命危险。

    看着这条新闻,叶南飞神色不变,只是写下了评论,作为青帮的掌门人还是药业帝国的创始人,他的评论火速被转发,内容简简单单犹如静静的顿河,却又像是走在交警大队旁的将军大道,这一刻还在玩jj斗地主的死胖子也是一个劲的骂起来了,,,

    悬壶济世的医生、美丽的白衣天使,本应是患者和家属的一份希望,是生命的大无畏守护者,但曾几何起,对他们所有的赞美正在逐渐被"不良医院"、"红包医生"、"天价医疗费用"、"高价回扣"、"偷菜护士"等贬词代替,发生在医院和患者之间的纠纷、医疗事故层出不穷,一次比一次令公众寒心,虽然说,沦丧的医德,医护人员面对病患麻木、冷漠的工作态度,只是个别所为,不代表医护工作者的全部,我们不能否认还有"南丁格尔"式的优秀医护人员,但医院、医生、护士,已然失去了公众对他们的信任。这则消息上看,没有信任的大厦,双方的矛盾只会激化,正常的医疗事故也可能演变成非正常,病患家属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也愈加偏激,所以"戴着头盔"在医院维权这等咄咄怪事就堂而皇之地发生过。

    向没有葬身于车祸,却死于手术室火灾的生命致哀。一个生命的消逝承载了太多人的痛苦和愤怒,六名医护人员被网友冠之为"医跑跑",依我看,"医跑跑"还不如汶川地震中的"范跑跑","范跑跑"的无耻在于把本能以嚣张的语言来解读,在于以一人之力挑战了大众的神经,"医跑跑"们是分批先后撤离的,因为火势是逐渐蔓延,而不是地震来临瞬时间的天崩地裂,从院方的解释来看,"他们低估了火灾的程度",这句话的潜台词可以不可以理解为,他们误以为没事或者心存侥幸地把患者留在了手术室,是这几名医护人员太傻太天真,还是他们太漠视生命呢?若是前者,他们至少应该留下一人照顾患者才对,再者,手术室发生意外,听谁的?谁是他们几个的头儿?总不能危险一来,扔下患者就作鸟兽状各自散去。这是叶南飞以人性发出的评论,整个世界开始有了正能量,随后越来越多的狂轰滥炸甚至人肉搜索直接出现了,,

    只是事情并没有那么美好当天报纸上直接就刊载了法律工作者徐明轩对上海宝钢医院火灾事件的评论,文中更是以"医护遗弃病人致死,已经涉嫌犯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对当事人进行口诛笔伐。对此,叶南飞嗤之以鼻,然而,事实真的如此触目惊心吗?

    一篇堪称精神支柱的文章当天登上了博客,,,,

    不可否认,医院在火情发生的时候缺乏合理有效的疏散机制和针对手术患者的应急方案是造成此次悲剧的主要原因。当火灾发生的时候,相关人员除了使用灭火器进行扑灭明火的操作之外没有对火情的严重性和蔓延趋势做出正确判断,这导致手术台上的医务人员和患者错失了最佳的疏散时机,酿成悲剧。

    但是,就此指责"医生扔下患者逃跑致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并不成立。这种说法凸显了指责者缺乏对手术室环境和全麻手术的基本认识。首先,全身麻醉的患者由呼吸机进行生命维持,拔出呼吸机进行转运是不可能的,这会直接导致患者死亡。徐明轩先生在文中说"……当时的情况,并非危急得没时间救人。

    目击者称火并不大,但浓雾弥漫。火场上一层楼的病人也能安全疏散。为什么手术室中6个医护人员都安全撤离,却单单把手术台上的病人留在火场中?"显然就是对手术患者的情况缺乏了解。神志清楚的住院患者与全麻躺在手术台上的患者怎能相提并论?离开了相关的生命支持设备,即使没有火焰和浓烟,全麻病人也难以生存。

    有些时候,医院会使用便携式呼吸机对重症患者进行转运。不过此类呼吸机的性能较之固定式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供氧浓度和工作模式并不适合每一位患者,更不用于全身麻醉。笔者不清楚上海这家医院是否拥有此类设备,即使有,这种紧急情况下应对失策的板子还是不能打在"医德"的身上,更遑论"故意杀人"了。至于徐先生主张的"气囊",根本就不能满足维持呼吸的要求,只能说徐先生是在异想天开。

    手术时所用的床是固定在房间中央的操作台。出于手术安全的需要,这种操作台一般是锁死而无法推动的。在断电和漆黑的情况下,医生无法解锁并推动手术台和患者一同撤离。即便能背起患者,手术中所用的墙壁供氧设备、管道和呼吸维持系统也无法一同背走。

    另外使徐先生愤怒的是,"当事医生的逻辑也匪夷所思:专业医护人员都觉得自己不能解决止血、维持呼吸的问题,于是离开现场找’消防人员来救人’,消防人员有救人的相关医学知识吗?"笔者对这段话感到到哭笑不得:当时患者的危险无法通过转移来排除,此时不寻求消防人员的帮助尽快灭火,难道还有更好的应对吗?在此想向徐先生请教:换做是您,面对无法搬动、无法脱离呼吸机的的患者,您会怎么做?

    参加过急救训练的朋友们可能知道,在灾难现场,面对一个亟需医疗处置的患者,施救者第一要做的事情并不是上前进行心肺复苏,而是首先评估环境的风险,在安全的地方进行救援。在这次事件里,手术室失火的责任人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安全观念亟需加强,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更应有演练成熟的应对方案,但是"医生涉嫌故意杀人"的指控不在此列。

    作为新闻报导或评论者,应该在了解相关事实后再落笔;作为法律工作者,更不应在缺乏常识时就轻易抛出"涉嫌故意杀人"的悚人言论。有"缝肛门"事件在前,笔者在此呼吁各位:脆弱的医患关系再也经不起这种无知的伤害了。------------苏小小

    这篇博客直接被千万遍转载,甚至一度登上了榜单,不当是因为好,更因为背后叶南飞直接就发了一条评论,好,一个字直接就让苏小小火了起来,而此刻苏小小这个闪联的名字也是数星星般的闪亮,,

    而在后面只要是有良心的人都发了评论,而网民是这样说的:法律不要求人人是冲进火场的英雄,但法律要求医生去救助被全身麻醉、没有一丝自救能力的手术台上的病人。刑法的标准,是维护社会运作的底线。医护遗弃病人致死,已经涉嫌犯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一般的犯罪都是"做了什么",但有些犯罪是"没做什么":刑法要求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没履行,是谓"不作为的犯罪"。

    医护将病人全身麻醉,病人连爬走、喊救命的能力都没有,医护当然有义务把他带离火场。另外,教科书所举的典型例子正是:当班医护拒绝抢救病人,因为医护的职务就是救人,反过来说,送到医院的病人的安全,也正是系于他们的职务行为上。他们有义务救而不救,那就是"不作为",刑法将之推定为:放任别人死亡的结果发生,这就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对于像医务人员这样身负"救死扶伤"特殊职业使命的人,也拥有完全类似于普通人一样的紧急避险权吗?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对此,刑法21条实际上早有明确的补充条款,"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